本人举报反映春风湖滨小区开发商隐瞒销售、违规建设垃圾站、损害业主权益等违法违规情况。\n \n此小区的开发商是由绿城中国、蓝城集团、汾湖投资共同组成的苏州汾蓝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n \n基于绿城房产一贯的宣传影响,我于2023年2月在吴江区春风湖滨小区售楼处与开发商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可能含不利因素告知书,但我们认为是格式合同,没有人向我们解释相关不利因素),合同约定2025年5月底前交房,在签订合同现场及等待交房的近两年时间内,没有任何一人向我介绍小区垃圾站位置,也未看到任何相关公示。及在售房期间没有任何有关垃圾房位置的展示或是说明,直到2024年12月底交房,办理交房手续是在销售处,一条龙全部完成签字手续后,工作人员才带我们业主区现场收房。到现场才发现垃圾房建在房子很近的地方,垂直距离仅6.5米,我当场就向销售及相关人员提出垃圾房设置不合理问题。\n \n由于开发商的隐瞒销售,导致2号垃圾房旁边的8号楼和10号楼业主竟无一人知晓垃圾房的位置,受影响业主们拒绝收房,或要求换房,或要求退房,或要求补偿。两个垃圾房建设直接影响十余户业主,大家一直要求开发商换房或改变垃圾房位置。开发商表示是经当地规划部门设计批准建设并已验收为由,推诿不予处理。作为房产建设销售企业,在销售时,对购房者隐瞒小区垃圾房位置等实际情况,在现场根本未对我们展示不利因素公示牌,损害业主切身利益,涉嫌刻意隐瞒事实,欺骗消费者,应予以追究责任。\n \n我查阅了苏州市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小区内垃圾房的设置就有明确要求。此垃圾房不仅不符合苏州市的规定,也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且垃圾房应设置在下风向和较为隐蔽的地方,有利于垃圾清运车的作业。\n附上随机拍的目前正在使用的垃圾房图片,本小区目前仅20多家常住,目前的垃圾量已经堆到垃圾房外了,不敢现象以后入住率多了,是怎么样的灾难!\n \n时至今日,我n次拨打吴江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并多次给市长信箱写信反映此事,自然资源部、住建局、垃圾办等各个部门均未给予有效解决办法。现寻找网络求助,希望得到帮助,后续也可能采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n \n我是一个普通的苏州市民,这是我家在苏州的唯一住房,扪心自问,会有谁自愿购买垃圾房旁边的住宅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