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这个小区物业多收电费?官方调查结果来了!

发布时间:2023-05-27 13:26:5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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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更换物业

投诉/求助 城建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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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东栾社区,家纺路阳光新城小区,我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已经严重超期多年,物业并没有提前60天办理交接。多年来电费存在多收,乱收。请领导出面指导协助,更换物业。

A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2023-05-22 15:0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密市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阳光新城小区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东栾社区家纺路1295号,2010年建成交付,共有13栋多层楼房,建筑面积47933平方米,住户471户,由高密市永安物业提供服务。 
经调查,2012年4月30日,高密市永安物业公司与第一届业委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至2015年1月31日,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关于收取电费问题。经调查核实,高密市永安物业公司提供了部分时期的电费收费单据,电价为0.555/度,符合电费收取标准。
关于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潍坊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由业委会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就解聘现有物业公司进行研究,并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结果,决定是否解聘现物业公司,是否重新选聘新物业公司。 
下步,高密市朝阳街道将联合市物业办,全程指导、监督阳光新城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解聘现物业公司、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形成大会决议,根据表决结果指导阳光新城业委会组织实施。

END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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