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兜售“纯中药”,扬州市区新北门中医门诊部的仲某某没有行医资质,却为患者看病把脉,并通过推销“祖传秘方”肆意敛财。警方调查发现,所谓的“中药冲剂”,其实是在车库里生产出来的假药。
市民陈师傅(化名)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在朋友推介下,他来到市区新北门中医门诊部,一位姓仲的“老中医”简单问诊后开出“祖传秘方”。陈师傅花3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四袋中药,然而,回家服用后发现不对劲。警方调查发现,仲某某推销的所谓“祖传秘方”属于“三无产品”,并且早在2014年,他就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刑。然而,此人并未悔改。2016年,还在缓刑考验期间的仲某某,又伙同女友姚某某等人继续行医卖药,忽悠老年人,骗取钱财。为了不被发现,手段更加隐蔽,截至2022年3月,受害者已超过六千人。警方随后查封了仲某某的中医门诊部,将包括他在内的九名嫌疑人抓获,并在其门诊部及仲某某自家车库内,查获大量“中药冲剂”成品、半成品原料,以及生产药物的设备。
生产、销售假药是国家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仲某某以戴罪之身再次触碰法律底线!随着调查的深入,仲某某和他的“祖传神药”的真面目被一一揭开。经查,2016年1月至2022年3月,仲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伙同姚某某从邵某、麻某某处进购“吲哚美辛”、“倍他米松”、“呋塞米”三种西药,与大黄、当归等中药粉剂、食品添加剂混合研磨,在车库里制作“中药冲剂”,并以每个疗程200至300元的价格,通过门店直销、远程邮寄等方式,销售给全国各地的中老年患者,涉案金额1166万元。
案发后,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公安机关扣押的“中药冲剂”以及半成品药粉进行检验,均检验出“吲哚美辛”、“倍他米松”、“呋塞米”成分,经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中药冲剂”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系假药。
检察机关查明,所谓的“中药冲剂”充其量只有止疼效果,压根不能治疗关节炎、风湿等疾病,本质上是通过添加西药成分冒充纯中药的假药,通过其中的止疼药成分迷惑患者该药品具有治疗功效。同时,根据医学专业部门提供的毒性调研报告,若患者长期使用混有“吲哚美辛”、“呋塞米”、 “倍他米松”等西药的“中药冲剂”,会产生毒性反应,危害身体健康,尤其是消化道溃疡、低钾血症和高血糖风险会明显增加,使得患者在不知其服药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而无法预防。
近日,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对仲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检方认为,仲某某等人利用患者对中药的信任,隐瞒在中药中添加西药成分的事实,这种所谓的“纯中药冲剂”,不仅没有实质疗效,还会延误患者的治疗时机,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仲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撤销原刑事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4万元;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万元;其余被告人犯生产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由于本案持续时间较长,涉及社会面被害人众多,检察机关在全链条打击医药领域犯罪的同时,强化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第一时间对相关涉案房产进行查封,对有关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冻结,其累计查封仲某某房产30余套,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09万余元。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医药行政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已经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建立并完善食药市场溯源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检察机关表示,该案是扬州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案件,接下来将持续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来源: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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