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除了标准物业费
咋还加收特约服务费?
市民张先生在双清院子购买了一套104㎡的高层住宅,收房时缴纳了半年物业费1250元左右。张先生称,新房半年的物业费比自己现住小区一年的物业费都要高,物业人员告诉他们这笔费用里包含了特约服务费,为了收房,他们按要求缴纳了这笔费用。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为龙湖物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与临时管理规约显示:高层住宅和洋房标准物业费均为每月1.38元/㎡,在此基础上分别加收每月0.57-1.62元/㎡不等的特约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包括“贴心管家1+1”服务、“全程前期介入”、每年六次社区活动、构建物业服务信息岛等服务内容。
物业加收的这笔费用合不合理?该小区业主产生疑问并投诉。
对此,5月12日
颍州区相关部门做出回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阜价费〔2015〕131号)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和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其中,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双清院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高层住宅:1.95元/㎡/月,其中,物业费1.38元/㎡/月,特约服务费0.57元/㎡/月;洋房:2.5元/㎡/月,其中,物业费1.38元/㎡/月,特约服务费1.12元/㎡/月;低层洋房:3.0元/㎡/月,其中,物业费1.38元/㎡/月,特约服务费1.62元/㎡/月。
颍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须在业主自愿接受特约服务的前提下收取,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特约服务费。
关于市民反映的该小区物业费高问题,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将于近期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费事宜。

延伸阅读:捆绑搭售“特约服务”,安徽一物业被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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