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法院张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让不睦多年的邻里关系得到缓和。
郭某甲与郭某乙是多年邻居,但均不在老宅居住。郭某乙家老宅生长着一颗树龄近二十年的老榆树,紧挨着郭某甲老宅西墙,多年前由于大风,该榆树已经有倾倒的迹象,郭某甲多次向郭某乙反映,要求其将该榆树砍掉以消除威胁,但郭某乙未予理会。直至今年榆树倒塌,郭某甲老宅院墙及主房顶花墙等受损。郭某甲向郭某乙多次沟通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恢复老宅原状并赔偿损失。

案件的难点在于农村房屋恢复原状及损失问题的界定难以量化,司法鉴定又难免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及诉讼成本。若未经专业人员鉴定,在实际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仅靠坐堂审理难以实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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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案情始末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同时联系了双方认可的从事农村建房业务多年的包工头到场,对原告的损失及维修成本进行评估。考虑到案件系邻里纠纷,只有彻底将矛盾化解,才能修复好邻里之间的关系。于是,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说郭某乙换位思考:“你家的树砸坏了别人的屋子是事实,应该庆幸的是没有砸伤他人。”最终,经过法官的辨法析理和耐心开导,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郭某乙现场支付房屋维修费4000元,并承诺限期将倒下的树木清理干净。案结事了之余,也进一步促进了邻里间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