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今年3月15日去世,生前没有立遗嘱。我们一家当时很茫然,所以决定聘请一位律师来协助申请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无遗嘱遗产管理书),共给了律师费 Rm7,800(不包含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费)。\n \n上周我们终于拿到了这份LA信,想着可以开始处理父亲的银行账户和遗产事务了。结果本周一我们去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说——这份LA信无效,因为文件里没有列明我父亲的银行账户号码,银行无法为我们开设estate account(遗产管理账户),而我们的律师从来都没有告知过我们需要提供父亲的银行户口号码。\n \n我们当下立即联系了律师,结果对方却坚持说这份LA信是有效的,银行应该接受, 我们让律师和银行职员通过电话交谈,但是银行职员也坚持不接受这个LA信。随后律师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要修改这份LA信,就需要额外支付高达RM4,000的高等法院费用来重新申请。\n \n我们完全不了解银行这方面的流程,也不清楚到底是谁的理解有误——是律师真的尽责了?还是有地方疏忽了?现在我们不仅拿不到父亲的遗产,还被卡在程序里进退两难。有没有人经历过类似的情况?有没有人知道如果LA信没有附上银行账户信息,银行真的会拒绝处理吗?现在该怎么做比较好?我们真的不想再多花几千块去补一个可能本来就可以避免的错误……\n感谢看到这里,也感谢任何建议🙏\n \n#遗产处理 #无遗嘱 #法律咨询 #LetterOfAdministration #马来西亚律师 #真实经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