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一位近70岁的老人张女士,将自己毕生心血购买的唯一房产赠与给女儿秦女士,但前提是女儿必须赡养她,并保留老人终身的居住权。没想到,房子刚到手,女儿便迅速将其出售,还将老人置之不理。老人一怒之下,把女儿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拿回房子。
司法观点:
法院认为,赠与协议中附带的义务必须严格履行。本案中,房屋赠与附有赡养义务和居住权保障,女儿未经允许便出售房屋,违反了协议的义务,损害了老人基本的居住权和赡养权益。因此,法院依法撤销赠与合同,责令女儿将房产返还给老人张某茹诉秦某滋赠与合同纠纷案。
律师评析:
法律上,房屋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明确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尤其是涉及赡养或居住权这样的重大事项,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这个案件提醒我们:亲情虽贵,但法律义务更不可忽视。建议老人签署房产赠与协议时明确权利义务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房产既是亲情的试金石,更可能成为矛盾的定时炸弹,谨慎为上!共情与信任很重要,但最牢固的家庭关系,往往都是建立在清晰的法律边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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