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9日10时至2023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王马巷33号3单元1层101室,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房屋类型为住宅用房;房屋总层数6,拍卖对象所在楼层为1层,砖混结构,该房屋为1室1厅1厨1卫,南北通透,格局方正;室内给水、排水、采暖(集中供暖)、天然气设施齐全,但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暖气费等可能有欠缴,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并承担相应费用。未见有明显质量安全的问题,功能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良好。
区域内有正宁路小学、兰州衡文中学、柏道路小学等学校,幼儿园有徐家巷幼儿园、童星幼儿拖护点、城关区民族保育院,教育资源丰富;道路通达度较高,距公交车站较近,周围设有柏道路站、永昌路南口站、东风剧院站、双城门站点,设有111路、140路、18路、106路、130路、136路等公交路线,交通便捷;周边商超、医疗、金融设施较完备,娱乐设施较多,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生活便利。
评估价:522270.00元,起拍价:355143.60元,增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50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权参与竞买;未经确认,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照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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