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要精心规划!
很多人在卖先自住后出租的房子时,想既拿到 Section 121 的免税,又用 1031 延税处理剩下部分。IRS 是允许的,但——必须满足一整套严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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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同时使用 Section 121 + 1031?
1️⃣ 房产必须作为主居住房,且你在过去5年内住满2年
2️⃣ 将该房出租,变为投资用途
3️⃣ 在出售时,利用 Section 121 免税你符合条件的那部分
4️⃣ 剩余部分可用 1031 exchange,换入另一套投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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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
• 你房子自住2年,出租3年
• 总共持有5年,2024年卖出
• 盈利 $600,000
• 你符合121,可免税 $500,000(夫妻联合报税)
• 剩余$100,000,可以用 1031 exchange 投入下一个投资房,继续延期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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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必须要有投资意图才能做 1031:即卖房时该房是投资用途,不是主居
• 新房也要符合 1031 的“like-kind”标准,即继续是投资房
• 最好间隔一段时间,不要刚免税完立马重新操作一次,避免 IRS 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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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总结:
先主居、后出租,再通过合理规划,能实现“先免后延”,税务效率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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