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后,遗嘱是否还有效?

发布时间:2023-05-24 17:56:1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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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过户之后,之前立下的遗嘱是否还有效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房屋过户之后,原所有人丧失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无权处置该房屋。因此,遗嘱是失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房屋过户】: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那么,赠与、买卖、继承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赠与、买卖、继承房屋都属于房屋过户。其中,前两种情况较为相似——都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当事人在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待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才要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最后一种情况即继承过户只有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以采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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