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将同一房产出售给多个买家,是违约还是诈骗?\n \n笔者认为,房屋开发商将同一房产出售给多个买家,可能是违约,也可能是诈骗,具体需要根据开发商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来判断。\n \n首先是,构成违约的情况。如果开发商只是由于管理混乱、疏忽、对合同履行的错误判断或者想获取更高利润等原因,并非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而将同一房产出售给多个买家,一般属于违约行为。例如,开发商因市场房价大幅上涨,企图获取更高利润,便将已售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等。\n \n其次是,构成诈骗的情况。如果开发商具有非法占有购房者购房款的主观故意,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如在已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向其他购房者谎称房屋未售并收取购房款,收取房款后逃逸、将款项挪作他用或肆意挥霍,且不打算实际履行交房义务,导致购房者遭受重大损失,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开发商伪造房屋产权证明,将同一房屋多次出售给不同购房者,骗取大量购房款后携款潜逃,这就符合诈骗的特征。#购房欺诈 #合同诈骗#一房多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