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公有资产(商铺:知青路原资产办公室1室)竞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4:23: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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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现我司定于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201室),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知青路原资产办公室1室的商铺进行公开竞租。根据《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16]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二、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竞租资格审查及报名: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公民或中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注:2022年6月8日下午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携带自然人/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详见下表)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公投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
经镇公投公司审查符合竞租条件并报名登记成功的意向竞租者,于2022年6月8日(星期三)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银行账户:


三、竞租方式

本次竞租项目采取公开叫价方式,每次举牌叫价不得低于本竞租项目的租金底价(10,612.80元/年),在首次已报价格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报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四、竞租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要求

(一)竞租时间:

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注:因疫情防控期间对人员严格管控,希望各位配合信息登记工作,提前30分钟办理进场手续)。

(二)竞租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01室)。

(三)出席人员要求:

1.自然人: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复印资料须由证件持有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2.公司法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给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查。

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参加竞租:①竞租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实名到账;②竞租保证金已到账,但汇款/转账凭证单据上的缴款人与镇公投公司登记的报名人不一致,或汇款/转账凭证上没有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③竞租保证金已实名到账,但汇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到镇公投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核。

五、竞租人须知

(一)资产承租权竞得人办理完竞租手续后视同竞得人已到资产物业现场对资产物业现状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交付资产物业时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就物业现状提出任何异议。房屋交付时间由出租方与竞得人自行协商,若房屋存在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租赁期内的所有上述费用。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例行消防检查,若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出租方可立刻收回房屋。

(二)房屋交付均以现状交接,竞得人(即承租人)接收房屋后,如需对房屋进行维护修缮,须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所有维护修缮不得改动房屋结构。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不得对房屋改造更换部分和更换之门窗等设施(如有)进行破坏性拆除或更换。出租方有权监督和验收房屋维护修缮工程质量。

(三)租赁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出租方的原因),而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其它

(一)意向竞租者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者自行承担。

(二)根据我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本次竞租的商铺必须有2人(含2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者报名方可进行竞投,如不足2人申请租赁的,由镇公资办核准后,再交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重新发布招租信息。如二次公开竞租仍不足2人申请的,则可与唯一意向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三)资产承租权竞得人需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签订合同前须足额缴纳首年房屋租赁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及三个月的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按物业面积3元/月/平方米计算,面积低于67平方米的则按200元/月/间计算)。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届时镇公投公司将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镇公投公司将重新组织竞租。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得人:镇公投公司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镇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保证金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2、非竞得人:镇公投公司在竞租会结束后出具保证金退还通知单,镇交易所接到镇公投公司书面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准予退还保证金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

(五)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合同利益纠纷,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

(六)意向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竞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竞租信息发布方式

(一)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南山镇)(http://www.ss.gov.cn/gzjg/ssqnsz/ggzyjyxx/)发布。

(二)本次竞租公告张贴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首层公告架及南山镇漫江、东和、择善居委会信息栏处。

八、联系方式

本次公有资产(商铺)的公开竞租由镇公投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镇公投公司咨询,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1座首层3-4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模板)

2、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模板)

3、竞租保证金退还确认书(模板)

4、房屋面积测绘图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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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丨绿韵南山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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