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23-05-24 02:10:0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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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东或者管理者

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好了?

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



近日,延庆公安分局延庆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出租房检查过程中,发现延庆区石河营东街一出租房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存在严重安全治安隐患,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给予该出租房主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出租房”“日租房”“网约房”的兴起,房屋租赁行业存在的不按规定登记住户信息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出租房主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时,未按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未对承租人员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无证入住、一证多人、人证不符情况屡有发生,极易造成安全隐患、滋生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全力提升出租房屋安全防范水平,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延庆公安分局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以及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为工作目标,持续强化出租房屋入户走访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安全防范知识宣传等措施,扎实推进出租房屋隐患问题清理整治。今年以来,共检查出租房屋29082处次,清理安全隐患333处,处罚违法出租房主54人,罚款15600元。

延庆公安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出租房屋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拘留处罚。


延庆警方提示:


请广大出租房主和租户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全面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延庆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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