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购置小院、“小别墅”养花种菜,成了居民购房用于休闲养老生活的新风尚,但是,农村自建房自由买卖合法吗?\n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拥有的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意味着宅基地的使用权受到法律限制,不能够自由交易。\n \n案例中,李某与许某达成房产买卖初步意向,支付了3.3万元定金。后李某发现该房产实际为许某配偶名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许某并非宅基地使用权人,亦未取得配偶的合法授权或共有权人同意,导致交易无法履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某将农村房屋出售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双方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n \n法官提醒购房者,在交易前咨询专业人士,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权属清晰的房产,即便交易农村宅基地,也需查清资格身份、验明权属证明、备注好款项性质等证据,切实防范法律风险。\n#宅基地买卖 #法律风险 #农村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