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全职太太离婚发现丈夫资产过亿”、“5月起离婚不用争房产了,按新规定来分配”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话题引发热议。部分网友称该话题不可信,不知道是谁为搏眼球而编的故事,而部分网友也提出疑问离婚后才发现的资产可以要求分割吗?


对于上述热议内容的真伪性我们不予评价,但需要知道的是,随着2021年01月01日起《中华人民法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时规定,“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小提示:
1、不是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新规定”,并无权威性;可以借鉴,但不可全信。
2、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需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分割方式会存在差异。
3、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的归属问题,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若您有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相关困扰,可评论、留言,一起交流探讨,或者为您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