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根据公式就可算出房产归谁所有?法律并无一一列举

发布时间:2023-05-19 07:10:5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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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职太太离婚发现丈夫资产过亿”、“5月起离婚不用争房产了,按新规定来分配”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话题引发热议。部分网友称该话题不可信,不知道是谁为搏眼球而编的故事,而部分网友也提出疑问离婚后才发现的资产可以要求分割吗?

对于上述热议内容的真伪性我们不予评价,但需要知道的是,随着2021年01月01日起《中华人民法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时规定,“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因为现实情况过于复杂,现行法律并未一一进行罗列。大家可以按照购房时间点,购房出资方等信息,借鉴房屋所在地法院的案例,推测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小提示:

1、不是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新规定”,并无权威性;可以借鉴,但不可全信。

2、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需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分割方式会存在差异。

3、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的归属问题,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若您有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相关困扰,可评论、留言,一起交流探讨,或者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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