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如何是好!?继承房产时,天上突然掉下个“林哥哥”…

发布时间:2023-05-18 16:29:5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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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主角突然多了亲生兄弟姐妹的情节,继而带来各种戏剧化效果。

但现实毕竟不是电视剧。

近期,小前线就有一位朋友林女士(化名)突然得知,自己竟然还有一位亲生哥哥,而这带来的却只有烦恼。

天上掉下个“林哥哥”?

事情是这样的。

林女士的父亲在近期离世,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在准备继承需要的资料的时候,林女士万分惊讶地发现,父亲居然有一任前妻,并且与前妻还有一个儿子,相当于自己突然多了一个哥哥!

原来,林女士的父亲当年在异地结过婚,因为婚姻不幸福,就离婚了,随后更换城市再婚。

△图片来源:摄图网

由于当时的身份资料,档案等管理不严谨,因此林女士一家完全不知道老爸曾经结过婚,自然也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儿子。

而父亲之所以自己一直没提过这件事,是因为当时跟前妻的婚姻闹得很不愉快,最后直接净身出户,而前妻也放弃了对孩子抚养费的索求。两边相当于完全断了联系,此后多年里也确实完全没有往来。

如果不是因为要办继承手续,估计就件陈年往事会慢慢地消逝,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然而,现在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由于林女士父亲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依照法律,林女士父亲与前妻所生育的儿子,与林女士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林女士父亲名下的这套房子,也有这个儿子的一份。

一开始,林女士十分不解,这个“哥哥”从未履行过赡养父亲的义务,为何还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图片来源:摄图网

即便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更换新的房产证要与一个素昧平生的“家人”共有,而且还不在同一个城市,显然也非常不方便。

万般无奈之下,林女士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便是与对方进行磋商并适当进行补偿,让对方签字放弃继承,由林女士这边的人全部继承。

庆幸的是,对方也接受了这个方案。对方表示,多年过去长辈的各种恩怨早已烟消云散,如今双方算是多了一门亲戚,无须再过多计较。

最后,双方很快谈妥了一个合理的价格,对方也爽快地签署了放弃继承权的协议,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想避免类似状况,遗嘱很重要

这类案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那就是遗嘱的重要性。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还有可能会影响家人之间的感情。但无数事实证明,立遗嘱反倒是一件关爱家人、避免纠纷的好事

首先,遗嘱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资产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想分给谁,分多少,是否有继承条件等,这些都可以由自己做主,很大程度上也可以避免家人因此引发争吵。

△图片来源:摄图网

而且,在法律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在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会优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才会按照法定继承程序。

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这些继承人当中,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就比如林女士这个案例,若是林女士父亲生前立下了遗嘱,规定了遗产仅由现在的家人进行分配,那么林女士就无须再按照法定继承与“哥哥”平分,后续也不用再奔波到别的城市去协商,更省下了那笔补偿费用。

另外,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的资产的一次全面盘点,能避免资产的遗漏和损失。

△图片来源:摄图网

就像不少人有收藏的习惯,且收藏品价值不菲,但他的家人可能对这方面完全不了解,草草处置了这些藏品,在无意中损失了一大笔财富。

当然,立遗嘱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分配行为,本身也具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主要体现在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仅可以分配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而当前之所以很多遗嘱被判定无效,就是因为他们大多都是到了老人弥留之际才立遗嘱,这个时候老人要么已经行动不便,要么精神也已不太清醒,很难再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最后立下的遗嘱无效。

△图片来源:摄图网

因此,立遗嘱这件事,也是越早越好。千万不要因为觉得不吉利,导致多了很多麻烦事,甚至导致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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