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因此,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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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尹朝存律师简介 执业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北京市西城区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曾长期担任公务员、公证员,成为执业律师后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刑事、商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十余年的政法、公证、律师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练就独特的案件办理风格,掌握了娴熟的法律运用技能,所代理(辩护)的大部分案件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联系方式: 电话:1352161504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