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
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建筑施工智慧化 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 水平,现就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改变传统的管理模 式, 以安全、进度、质量、绿色施工等现场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BIM 等新技术,实现 “人 机料法环”等要素全面感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决策分析、 风险预控,打造多层级多维度的智慧工地,助力工地协同化智慧 管理、精益化智慧生产、一体化智慧监控、精细化智慧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 人员信息管理。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 信息采集、岗位职责、持证操作、考勤记录、安全教育、履职情 况等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应安装从业人员识别采集设备,对身份 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和核验,实时记录和统计相关人员的日常在岗 情况及上下班考勤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人员管理信息应与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二)物资材料管理。对施工现场使用材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包括用量计划、采购、检测检验、进场验收、入库管理、使用记 录等,通过数据分析,辅助材料管理。
(三 ) 机械设备管理。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信息、进 场安装、运行、维保、维修、拆卸等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安装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智能设备,实施开机人员人脸识别,实时采集 设备运行状态、预警、超限等信息,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息实 现与项目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应与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四 )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有关监督部门联网,实现对施工现 场重点区域全覆盖监控。重点加强对车辆进出口、施工作业面、 基坑、建筑垃圾收集储存点等区域场所实施监控预警,鼓励车辆 进出口安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预警装置。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 息应进行记录保存。
(五 ) 工程质量管理。 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线上运行,质 量样板做法、过程管控资料、质量验收情况等可线上查阅,实现 质量问题可追溯闭环。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相关系统互联互通。
(六 ) 安全隐患管理。建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系统,综合利 用大数据分析统计等技术工具,分析薄弱环节,查找风险隐患。 重点对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 行智能监测、预警、消除等环节进行闭环管理,与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危大系统互联互通。
(七) BIM 技术应用。推进 BIM 技术应用于工程场地布置及 管理、施工方案与工艺模拟、施工进度管理及工程质量与安全管 理等。
三、示范引领
(一) 申报受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自愿申报省房屋市政工 程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并在开工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住房城 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 1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同意后上报我厅。
(二) 过程检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 报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进行检查,检查评分可按照《智慧工地项目 检查表》 (见附件 2 ) 。示范项目评分应达到 80 分及以上。设区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每年 月、 月将达到示范要求的项 目,汇总上报我厅。
(三 ) 公布名单。我厅对申报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实施动态核 查,达到示范要求的项目列入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示范 项目名单,适时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推 进智慧工地建设,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 责任人,细化措施,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开展 智慧工地建设,并做好施工项目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二) 协调各方参与。推动建设单位将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列 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并按合 同约定及时足额予以支付,保障智慧工地建设顺利实施。施工单 位应编制智慧工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实施内 容、设施设备现场布点图等情况) ,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实时检查智慧工地建设及运行情况。监理单位应审核智慧工地建 设专项实施方案,配合智慧工地建设。
(三 ) 建立激励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多形式、多 渠道鼓励在建项目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为智慧工地建设营造
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开展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建设的企业实施激 励。
联系人:曾国强
联系电话:0791-88511505
邮箱:jxjzyczl@zjt.jiangxi.gov.cn
附件:1.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示范项目申请表
2.智慧工地项目检查表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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