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周五),应普陀区长征镇行政综合执法队(以下称“城管”)工作人员相约,在城管办公室,工作人员田先生和孟先生就玫瑰苑缘环用房(即同普路1688号至1694号玫瑰苑物业管理用房)的依法履职函的回复的问题事宜,对车姓业主(闲聊群昵称“天与地”)给予了澄清,并且双方就履职函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针对以上问题和业委会姜主任的声明,长征镇城管田先生和孟先生明确如下:
长征镇城管从来没有说过“承重墙结构破坏不是本届业委会任期内发生的,与本届业委会无关”等这样的话,并进一步告知,该种说法是姜主任在调查笔录中的自述而已,相关笔录在城管处有留档。
也就是说,这是姜主任自己说的。
二、对于物业管理用房的承重结构破坏一事,两位城管工作人员澄清和解释了一件事:
城管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是关系着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事情,他们将会依法处理好责任和修复事宜,申请业主亦会跟踪此事的进展。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大家更新进展。
住在与缘环租用区域或相邻的3、5、7号的业主,或想了解具体情况的,可以加本公众号小助理,或在公众号留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