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恒大于2023年5月12日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向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事项包括:广州凯隆、许家印支付恒大地产2020年度分红的差额补足款约2.04亿元,并承担违约金约5123万元;许家印、中国恒大以50亿元回购和信恒聚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中国恒大支付和信恒聚持有恒大地产自2021年2月1日起计至完成回购的补偿约7.7亿元;中国恒大、广州凯隆、许家印支付3553万元的律师费、仲裁费及执行费。其中,中国恒大、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恒大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许家印成为了该执行通知书中的被执行人。据“央广网”报道,该起事件起源于2016年,仲裁申请人为和信恒聚(深圳)投资控股中心(有限合伙),相关仲裁事项涉及到恒大此前与深深房A的重组事项。
一、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管辖
二、我国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三、香港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四、仲裁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