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实施《海口市推进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全流程线上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资规登记﹝2023﹞2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优化房屋交易、税收征管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海口市推进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全流程线上办”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通知。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全流程线上办”适用范围和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自然人间成交的除公有住房、房改房等政策福利房外的住宅类存量房交易情形,买方取得购房资格码及卖方取得房源核验码且可以通过“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身份认证。
二、办理方式
登录“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APP,提交相关材料,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下载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华为”或“苹果”应用市场,搜索“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下载安装。
2.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三、办理流程
1资格码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取得资格码。
2转移登记申请
申请人登录“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手机APP,点击首页【办理登记】→【转移登记】→【我要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请。
3买卖合同网签
买卖双方通过短信链接、刷脸签署的方式线上签署电子买卖合同。
4线上核税、缴税
①系统将提交的申请信息同时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算应缴纳税额,系统发送短信给申请人。
②申请人登录“网上税务局”,完成网上缴税。
③如需开具完税证明,申请人可登录“网上税务”或关注“海口税务”公众号领取完税证明。
5登簿环节
系统获取缴税信息,智能审批通过后记载于登记簿。
6领取证书
买方通过“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手机App领取电子证照;如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持身份证明原件、电子受理单到自助打证机或不动产服务大厅,便民点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7档案归档
①登记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登记内容公告原证书作废。
②业务办结后,登记部门将相关电子材料进行归档。
四、线上申请材料清单
买方:
①未婚:资格码、身份证、户口本;
②已婚:资格码、身份证、结婚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③离异:资格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本人户口本及抚养的未成年孩子户口本);
④丧偶:资格码、身份证、丧偶证明(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
卖方(满足满五唯一减免条件):
①未婚:核验码、身份证、户口本;
②已婚:核验码、身份证、结婚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
③离异:核验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本人户口本及抚养的未成年孩子户口本);
④丧偶:核验码、身份证、丧偶证明(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
卖方(不减免):
核验码、身份证。
注:亲属买卖,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原值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