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健康、稳定发展。5月10日-11日,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承办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顺利开展。出席本次培训会的有市住建局、市中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镇、社区(村)委员会以及高新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8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合计180余人。
此次培训邀请到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为大家授课。培训讲师根据不同参会人群,围绕“乐山市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 夯实小区治理基础”课题,先后从“物业管理法规制度框架”“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法定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物业管理活动中常见的问题解答”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物业行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分析,加深了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镇街工作人员对新《条例》赋予其职责的理解。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培训讲师思路清晰,环节紧凑,重点突出,培训实用性极大,参加培训的人员收获颇丰,同时受到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一致好评。

第二天:物业企业专场培训
据悉,市中区住建将陆续完善“乐山市业主委员会工作实务手册”,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选举及监督指导具有重要意义,促使辖区业委会工作走上法治化、正规化轨道。在此,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业呼吁我市物业行业同仁共同行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在加强《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自身学习的同时,将学习的内容传递到一线基层管理者中去,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专有化水平。